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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率

聽到康州小學槍擊案新聞時,我人正在往芒果學校路上,要去參加幼兒園聖誕午餐派對。餐後離開學校前,芒果牽著安老師的手追到門邊,揮著手跟我說 "Bye Mommy~ I love you!" 那一刻我突然覺得無比脆弱。不幸喪命槍口的孩子們,當天早上是不是也才這樣甜蜜的和父母道別? 他們的父母,可曾想過當天早上會是最後一次聽到孩子的笑語、最後一次感受到孩子的體溫? 而這超現實荒謬的一切,其實有同樣渺小但絕對存在的機率,發生在全米國每一個家庭身上。

 

失敗的城邦

我對於康州小學槍擊案的最大感想是: 這個國家的成人辜負了境內的孩童。一個無法保障境內孩童生命安全的國家,就是個失敗的國家。以前聽聞槍擊案新聞時(如維州理工大學案、科州戲院案),我就問過安東尼為什麼米國人要這麼堅持 Second Amendment? 安東尼說這與米國獨立的歷史背景有關,米國人民希望在任何時刻都保有自衛、武裝的權力,必要時可與政府、軍方抗衡。的確,媒體上無論何時一提到槍枝管制話題,就會有人很大聲的抗議說擁槍是天賦米國人權,任何管制都是侵犯了他們的基本自由。可是一個人的自由是不是該以不妨礙社會其他人的自由為前提? 個人射擊的自由、自衛的自由、收藏槍枝火藥的自由,是不是該以不妨礙社會其他人的人身自由為前提? 我初聽到康州小學有孩子被射了十餘槍時簡直要崩潰,是誰能下這種狠心對一個素昩平生的幼小身軀連開這麼多槍? 當然,犯案者的精神狀態不能以常理而論,但他手裡的槍枝「先進」到每分鐘可以連射幾百發子彈,犯案者一舉槍就是可以對任何人連開數十槍,就是可以在數分鐘內造成最大傷亡。有投票權的成人公民,難道不應該摸著良心自問,在什麼樣的道德天平上,可以容許自己的擁槍自由無限度超越境內孩童或其他公民的生命安全? 為了戰場殺戮而研發精製的武器,在什麼樣的文明標準下,可以充斥在尋常百姓手中,隨時可以射向你我他?

 

答案是?

康州小學槍擊案後,NRA 在短暫的沉默後,還是回歸他們的基本訴求: 「米國人有權合法擁用槍枝! 槍擊案會發生都是因為讓槍落入『壞人』手中,要對抗擁槍的壞人,只有讓好人也配槍! 要避免類似的槍擊案再度發生,最好的方法就是武裝全美境內的學校!」NRA 是訴求非常明確的利益團體,發言想當然耳是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只是照這樣的邏輯,需要武裝的又何止是學校? 上電影院的、上購物中心的、上班的、搭乘交通工具的…任何要出門的不出門的人,都有可能遇到「不該持有槍枝的壞人」,都唯有擁槍自重不足以維護自身安全。照這樣的邏輯,射擊其實應該列入 K-12 國民基本教育,各單位在招募教師、員工時,也應該將操作各式自動半自動手動槍枝,列為基本面試題…這樣的社會真的還能稱是一個有「自由」的社會嗎?

 

天天都便宜…

無知的我到案發多天後,才從廣播得知,Walmart 就買得到康州小學槍擊案的那種半自動槍枝,「基本款」要價不到美金 500 元! 我這個台灣人完全不能想像踏進家附近的大賣場,可以買菜、買生活雜物之餘,還可以順便買枝火力強大的槍! 更無法想像是什麼樣的文化和「傳統」,可以讓槍枝交易這麼「日常生活化」…

 

共犯結構

聽聞加州教師退休年金是槍枝製造商的主要投資者時,有如當頭棒喝! 教師或政府提撥的年金投資信託或私募基金,這些「專業」基金再投資有潛力的標的物以達報酬率目標。單一的教師也許有強烈的社會、經濟信仰或主張,但某種程度上無法自外於層層轉投資的利益關係。就像我有我贊成的、不贊成的社會/經濟政策,但難保我的退休金帳戶投資的基金,賺賠是不是恰恰倚賴立場和我完全相反的利益、遊說團體? 在現代的金融網路裡,究竟有誰能完全自外於各種政商利益的共犯結構?

 

統計數據

康州小學槍擊案震撼全國,實際上每天都有數以十計的米國男女老少喪命在槍下。12/14/2012 迄今 (1/16/2013) 米國境內槍擊死亡人數: 926。米國公民真的能把社會安全完全寄望在防範精神狀況不穩定的人拿到槍嗎? 米國公民真的能天真的相信境內槍枝數量和槍擊命案在統計上毫無顯著關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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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iv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